刻章服务

你不知道的那些公司必备章

自从2015年7月,深圳实行多证合一的登记制度,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开始,公司在填写注册申请时即可选择审批企业的必备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在领取执照后,只需找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点刻制这些已审批的印章即可,快的话,24小时就可以取到,真的是非常方便。


但又有很多企业,因为对这些必备章的应用不清楚,在注册申请时并未做选择,一直等到后续业务需要时,才开始补办,费时费力耽误事(比如,需要申领发票,却发现没有发票章,签约重要合同,却还没有合同章……这时,往往就需要重新提交证照资料到公安局审批窗口去办理审批,然后再到印章店办理刻章,徒增劳累)。 

这里就提醒大家,在公司注册之初,一定要先认识这5大必备印章,并按需一次性申请刻制,方便后续使用。 


一、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二、财务专用章 

财务章主要用于银行事务办理,以及公司财务往来的结算,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一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三、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向税务局申领发票之用,在税务局办发票领购簿的时候,需要盖发票专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四、法定代表人章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五、合同专用章

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合同专用章由销售人员携带去和客户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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